湖南省2008年表演类考试时间内容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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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07-11-30 11:12:33 |
五、表演类 (一)考试内容与分值 表演类专业考试总分为300分,考试内容及分值为: 1.身材形象(40分); 2.演唱(自选歌曲或戏曲、曲艺选段均可,60分); 3.朗诵(自选诗、寓言、小说片段或散文一篇,时间限定3分钟内,60分); 4.表演(由主考老师命题表演即兴小品,100分); 5.形体(自选舞蹈、体操、武术等,40分)。 (二)考试安排 报考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凭《专业考试证》、身份证于1月5日至6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报名缴费,专业考试时间为1月7日至1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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